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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武祥:市场化手段重组德隆

如果德隆旗下的某些公司和某些管理人员,在其经营活动过程中触犯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然应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从市场角度来看,如何化解德隆的财务危机?是被动等待其自生自灭,还是简单破产清算,亦或债务重组以减少所有债权人的损失、降低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是监管部门不可回避的问题,早些年的“广国投事件”就是历史教材。

财务危机是指企业不能履行负债的偿还责任,特别是不能履行债务支付的法律责任。由于破产的成本相当大,特别是声誉好的大企业,竞争地位下降,驱动价值增长的关键资产将流失,包括客户及供应商关系,内部人力资本等,甚至引起地方社会稳定。因此,陷入财务危机后的企业总是努力在业务资产和负债两方面,采取多种重组方式避免破产。

资产和业务重组方面,可以减少资本支出,出售非核心或核心业务资产或股权获取现金,与其他公司合并等;债务重组方面,可以与债权人协商,重新安排债务合约。

在美国,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有两种法定的方式:(1)申请破产,由法院监控财务危机企业的资产清偿以及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2)申请保护,由法院和利益相关者根据财务危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结构,以及重组后的持续经营能力,决定是否重组以及如何重组。当然,企业也可以与债权人私下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方式取决于企业财务危机的原因、财务危机程度,业务和资产的经营价值,以及债权人的态度。美国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的债务结构影响财务危机企业的重组方式。由于债务重组的难点在于同时获得各种债权人的一致认同,私募债务或者银行长期贷款比公开发行的债券更容易进行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