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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共享:盛大巨亏再反思

并购高科技公司时,投资者一般都通过现金加换股,或者纯粹换股的形式,给被并购公司的创始者戴上“金手铐”,通过股权安排,使他们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尽力。

盛大收购actoz公司,压根就买错了东西

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2005年第四季度巨亏5.39亿元人民币。盛大公告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2005年2月并购控股38%的韩国actoz公司(以下简称“actoz”)股价下跌,盛大计提了持有的actoz股份的减值准备,总计5.21亿元人民币。

显然,盛大公告的亏损原因,只是一些浅层次的原因。盛大并购actoz,从并购设计方案本身,就埋下了actoz经营不力和盛大亏损的种子。

巨资并购

2001年6月,盛大董事长兼ceo陈天桥付了30万美元给actoz,并在今后付出27%的分成费,取得了当时员工总数不过160人的韩国actoz《传奇2》在中国的代理销售权。

事实上,《传奇2》版权由actoz及其参股子公司wemade公司共同拥有。wemade于2000年2月,由actoz创始人之一的朴镐创立,actoz占40%股份,而朴镐个人则以技术和项目入股,并担任ceo。在盛大支付的版权费中,actoz可以拿到30%,其余70%归wemade。

由于《传奇2》在中国出人意料地火爆,actoz也得到了不少好处。但是,actoz和盛大的两年合同在2003年到期,他们对当初定下的价钱并不满意,因此提出了重新制定版权费和分成比例的要求,遭到盛大拒绝。此后,actoz和wemade多次将盛大告上法庭。

2004年下半年,推出新产品失败的actoz部分股东失去信心,有意抛售股份。已在纳斯达克融到巨资的盛大分两次、合计出资1.06亿美元现金溢价购买了actoz主要股东手上的38%股份,控股actoz。此举解决了盛大、actoz和wemade三方讼争中的一部分,但wedade与actoz、盛大之间的诉讼并未解决。

两大关键失误

盛大并购actoz,从其初衷是为了解决版权问题来看,过于短视。

1.买到的资产不具战略意义

在风险投资界,风险投资家们有一条投资铁律:“买高科技公司的本质,是买核心创业团队的人心。”

盛大得以发家的《传奇》的技术及版权,并不控制在actoz公司,它的参股公司wedade才是真正的游戏研发能力控制者。有技术研发背景的wedade创始人朴镐及其团队,才是盛大最应收购、最有战略意义的资产。相反,拿不出成功的新产品的actoz公司,《传奇2》的代理权,被盛大某高层形容为“天才”的actoz技术开发人员,均不是盛大应并购的战略性的、最具价值的资产。

从这个角度看,盛大声称并购actoz,“主要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有关《传奇2》的代理权隐患”,这无疑是非常短视的行为。离开了掌握技术研发能力的核心团队,高科技公司的控股权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2.管理层过早套现离场

盛大全部支付现金,使actoz管理人员李宗炫等成功套现,这对actoz的发展十分不利。事实上,盛大是在actoz公司股价下跌,创始股东有意抛售股份时开展收购的,此时盛大完全处于主动,没有必要马上支付大笔现金。

通常而言,并购高科技公司时,投资者一般都通过现金加换股,或者纯粹换股的形式,给被并购公司的创始者戴上“金手铐”,通过股权安排,使他们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尽力。即使要更换管理者,也需并购方派驻管理人员,在过渡期中摸清情况再行更换,如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也是经过一年摸清水深水浅后,才更换ceo。

盛大为追求控股权,现金收购,actoz创业团队即时套现,这显然不符合高科技公司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