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代言的“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电视广告,因属于烟草广告语,2004年11月2日被北京市工商局责令中央及北京各媒体予以停播。
对于刘翔代言的白沙广告,实际上是变相烟草广告,不少人认为这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体育精神相违背。
此一事件立即引发社会的大讨论,再次将明星代言广告的社会道德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卖脸,别卖良心
毫无疑问,刘翔的一举一动已经超越了其个人的意义。作为运动员,他要继续自己的运动生涯;作为为整个亚洲赢得荣誉的年轻英俊的奥运冠军,他要面临大量金钱的诱惑和国人的期望。当“刘翔精神”被人们从各自需要的角度进行衍化时,常被放大越过了体育的边界,急功近利的情境使得刘翔背负沉重。
先来看看这类广告是如何产生的,首先是企业和广告公司抓住了现有法律、法规的漏洞,打烟草广告的“擦边球”。因为现有的广告法规定不够细化。
然后充分运用广告技巧。如意境优美,诉说朦胧的“鹤舞”广告,没有任何烟的提示,但观众无可救药的都联想到了白沙烟,专业术语叫第一联想。尤其是“我心飞翔”一语多关堪称经典,我想大凡烟民都能深深体会“飞翔”的感觉吧。而在这次与奥运冠军刘翔的联姻中,“飞人刘翔”更使这一联想地盘扩大,并推动其合理化和阳光化。
最后,准确利用了社会的软肋:诚信缺失,社会责任感消退,唯利是图。用企业形象做产品广告是烟草行业的潜规则,而分级规避监管风险又是广告业的潜规则。如国内的保健品、医疗用品、烟草行业,广告公司制作一条广告,一般会制作多达几十个版本,应对中央、省市、县区不同程度的监管。正如白沙集团市场部部长所说,刘翔的这个广告有很多版本,给北京的本来是没有完整出现“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八个字的。
广告主和代言人少了对社会的责任和回报,作为一个垄断经营的著名企业,作为国家重金培养出来的运动员,他们似乎都忘了,应该给社会怎样的反哺和引导。
对于企业而言,名人代言和体育赞助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强大的“自然”一样,它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和不可控因素,其付出的代价和得到的效果难以预计,更何况是危害人类身体健康、近年来备受人指责和压制的烟草企业。
刘翔代言白沙广告,除了名人代言和体育营销的不可控因素外,还在于刘翔“冒了天下之大不韪”,突破了名人代言烟草的禁区,“擦”着了“烟草广告法”的限制和禁令,愚弄了消费者,触犯了社会舆论,暴露了为达到一己目的而弃自身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国人共同的价值观不顾的私欲。同时刘翔的示范和带动效应,对于白沙而言,还直接潜藏着诱导更多人包括崇拜和喜爱刘翔的未成年人吸食白沙的叵测居心的嫌疑,可能会伤害到白沙的美誉度。
据了解,前一段时间,北京消协已向首都的社会名人、明星们建议,要珍惜荣誉和形象,提高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对社会应承担责任的意识。
像罂粟花一样地怒放
其实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只要一打开电视就能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要么告诉你这个酒很好;要么对你讲那个药不错,吃了上楼不费劲;再不就是劝你说这种化妆品很神奇,用了之后“小花脸不见了”;更有甚者,认真地给婚后无子的观众支招,说去了新兴医院就会合家欢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80%的品牌为了争夺市场,纷纷邀请体育明星、影星、歌星等名人代言。专家认为,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目前名人广告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偏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初国内使用形象代言人有很大程度上是从港台舶来的,对于消费受众和代言产品企业来说,新鲜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初出茅庐的尴尬。后在面临国内和国际的市场竞争,各企业纷纷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的背景下,名人广告开始大行其道。名人代言已经涉及到各种不同种类的产品,除了为化妆品、护肤品、品牌服装、纤体产品等与名人外在光彩有直接联系的产品外,还涉及到家电、通讯类产品,药品、医院类的广告也愈见增多。总之,吃穿住行,名人代言几乎无所不包。
业界专家断言,中国企业盲目追星每年的费用保守估计也超过10亿元。
然而,目前各种传媒中充斥着明星名人所做的广告,其中部分属于虚假广告,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明星们的自身形象。因饰演毛泽东而走红的唐国强曾被观众寄予很高的信任度,当他和歌手解晓东代言北京新兴医院的广告在全国各地播出后,求子心切的消费者蜂拥而至。然而当患者置身该家医院发现疗效并非如此时,愤怒地向唐国强、解晓东讨说法。其实,为医院代言吹嘘神奇医术的远不止唐国强、解晓东,还有胡兵、张铁林等人。
李丁高钙片的广告畅销荧屏好多年,他那句“服了高钙片,一口气上5楼,一点儿不费劲”的广告词颇受老年患者的青睐。而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李丁的体格根本就不是广告中所说的那样,“别说提着东西,现在不提鸟笼子、菜篮子,空手也不能一口气爬上五楼”。据了解,为保健品代言的明星也是数不胜数,如张曼玉、张凯丽……
明星都很现实,为广告折腰就是为了钱,拍广告远比拍戏轻松,而且比拍戏钱多。赵薇为“redearth”代言的酬劳高达300万元港币,郑秀文拍一个美容广告就让她一年有500万元港币的收入,而周星驰更是以1000万元港币的天价接拍了“娃哈哈”的广告,这样的数字怎能不让明星们为争代言纷纷折腰呢?
明星广告本无可厚非,自李默然为三九胃泰做广告以来,明星广告之风便一阵比一阵猛。尽管明星广告对打开产品销路、提高品牌知名度有一定的作用,但明星广告的风波却一直未停过。
明星做广告本不是坏事,坏就坏在没有把握“度”。如果是为了扩大宣传,而误导消费者,是否想过屏幕前一双双真诚的眼睛,是否想到过自己的脸面。
明星广告,广告创意的杀手
其实在广告界,请名人代言一直有争论。商家邀请的名人一定要与自己的目标群体相吻合,否则,只会突出名人形象而冲淡了产品形象。
营销策划人叶茂中曾说他最伤心的是,做广告人十年,直到第九年才恍然大悟:请明星作品牌代言人最便宜,尤其是新品牌,它可以将明星原有的社会效益嫁接到品牌上。
当然这只能代表叶茂中的观点。
无可否认,在眼球经济或者说注意力经济时代,明星的号召力是显而易见的。据日本媒体报道,英国球星贝克汉姆刚刚结束的为期5天的日本之行,为日本带来的广告收益将达到60亿日元。
但在眼花缭乱的明星广告背后,我们看到的却是广告赖以生存的创意的缺失。请明星无疑是推广产品的一个最省力的办法,明星们站在那里,就已然可以蓬荜生辉了。可是,正如一位广告界资深人士所言:“单纯地依靠明星效应对产品本身做宣传,得到的可能只是消费者的即兴接受,但对形成消费者理性的品牌选择,尤其是对培养消费者对某品牌的忠诚度没有帮助,也不利于品牌的长期发展。”
不少商家以为让明星们在自己的产品广告里露个脸就能让产品大卖,更多的资金用在邀请明星上,制作水平则大为缩水,没有创意。殊不知单纯地依靠明星效应对产品本身做宣传,得到的可能只是消费者的即兴接受,但对形成消费者理性的品牌选择,尤其是对培养消费者对某品牌的忠诚度没有帮助。
有时代言的明星与产品本身的特质不是特别吻合,甚至可能造成降低明星身份的反效果,同时高水准创意的缺失,也使得代言者与商家之间的沟通“困难”也时常出现。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拍某品牌的广告的过程中,她想通过舞蹈的形式来表现产品,而商家则表明,他们仅仅只是想做广告而已。
有的代言产品跟代言者让人难以有必然的联想,一些明星代言的广告还会产生令人啼笑皆非的后果,诸如内地某知名男演员代言一个专治不孕不育的医院,他除了占据热播时段,还在剧集中被安插在荧屏的右下角,幸福地向观众招手,令人哭笑不得。
由于消费者接收的信息过多,能记住的信息点不多,明星已经成为品牌其他信息传播的扰乱者,抢占了品牌宣传的风头。就商家而言,邀请大牌红星来担任形象代言人,利用消费者对偶像的崇拜心理营造出煽情与魔幻的魅力,取得自身经济利润,无可厚非;而就明星这方面而言,过多地或不加挑选地代言产品,也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过犹不及了。当电视里充斥着一张又一张让人百看生厌的脸,谁又记得哪个明星代言的是什么东西。
据《化妆品报》对洗发水广告的调查结果:在看过广告之后,80%的消费者印象最深的是在广告中的明星,60%的消费者在记住广告明星的同时记住了洗发水的品牌,而只有10%的消费者还了解洗发水的功能和特性。
而国际上也早已有不少明星和品牌相得益彰的经典案例,比如辛迪·克劳馥和劳力士,比如乔丹和耐克。只可惜这样的天作之合在我国广告中并不多见,充斥在各类媒体中的更多的是让人遗憾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