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结果一出,此案牵扯的三方都对裁决感到满意。难道微软、google和李开复都是赢家,此案没有输家?
表面上很清楚地看出,李开复和google是赢得了这场官司,李可以到google来任职。那么google事先准备的“b计划”——如果李开复因非竞业协议而不能上班,就向他提供12个月的带薪假期,看来是不用再实施了。
可是微软也认为如愿以偿,对裁决结果表示满意。因为法庭支持了微软所提出的竞业禁止协议,裁决李开复到google不能从事他在微软做过的产品、服务和项目,包括计算机搜索技术,甚至是为google在中国的研究中心设置预算和工资标准或者定义研究项目。为什么呢?在法官看来,为google在中国的研究中心设置预算和工资标准或者定义研究项目是关系到google在中国的战略发展问题,微软在庭上指证李开复在微软的责任远远超出了语音研究方面,盖茨说李开复是设计微软中国战略最重要的两位管理人员之一。那么李开复到google中国只有替其招聘员工了,难怪微软副法律顾问汤姆·伯特说裁决诞生了“有史以来薪酬最高的人力资源经理”。
其实微软这种想法只能是自我安慰。尽管法官支持了其的竞业禁止协议,裁决李开复到中国不能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但这种裁决能否得到执行才是关键。李开复人一到google中国,法院裁决靠什么来得到落实呢?微软怎么知悉李开复是否从事了禁止令中所限定的内容呢?伯特说,李开复只能拿1000万美元去面试学生,去当一个“出租代理人”,“不能教他们去做什么,不能指导他们,不能管理他们”。这只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想法而已。即使李开复私下指导从事搜索技术的研发,也是无法得到监管的。对于微软来说,禁止李开复到google任职,物理的把李和google隔离开来,才是真正地胜诉。因为只有这样,才让人觉得心里可靠一些。靠不受监管的人的自觉行为来遵守法院裁决,不旅行禁止令中规定的内容,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即使李开复自觉地严格遵守法庭裁决,在google中国只是从事招聘员工的工作,也替google争取了时间。在中国招聘大学毕业生一般都是在秋季,要等到第二年的夏季才能正式投入工作。如果明年1月,法庭正式裁决李开复不能从事搜索引擎技术,到了夏天李开复的竞业禁止协议也已经到期,可以放手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