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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华为还把劳动法当回事

针对华为公司七千人辞职事件,《南方都市报》近日连发评论予以判析,如昨日社论《喧哗只为劳工弱势权利不会苦等自来》及专栏文章《华为事件: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等。虽然笔者隐隐感觉贵报自身立场似乎是倾向于企业一方,但这种有限偏离中立的做法似也无可厚非,何况有关评论之视角及锋芒确有独到之处。

纵观各界人士对华为之举所做评价,大唱赞歌者有之,咬牙否定者有之。除此之外,令人拍案惊奇的是,笔者还听闻到这样一种声音,那就是对华为公司此次仓皇应对新法的举动表示出极大的不屑甚至付之讪笑。其实这种情形已经不是头回见到了。记得早先一些外资企业拒绝组建工会的时候,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慨叹:外资企业太把工会当回事了!言外之意就是,倘若这些外资企业真正了解到某些本土实情,知悉内资企业中工会的实际地位及作用,他们可能也就不会如惊弓之鸟一般了。

眼下轮到《劳动合同法》发威了,在华为等新型民营企业想方设法应对或者说规避某些义务性法律规范时,似乎又有一些“有识之士”出来发表洞见了:其实华为大可不必那么紧张,就算与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难道就意味着劳动保障责任的必然加重,就一定会将企业自身“套牢”吗?非也!在时下买方劳动市场格局下,企业的变通余地还是大得很!这种说法并非毫无依据。如有关人士所言,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永久员工”,更不是“铁饭碗”,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根本区别。这也导致在实践中,不同的企业会对自己做出不同的责任要求,乃至奉行不同的社会责任标准。

但不管怎样,我们至少还是应对华为公司迎接新法实施的积极态度甚至某些“迂腐而可爱”的表现给予必要的肯定。任何负责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都会保持相应程度的紧张感,一是因为法律是严肃的、权威的;二是因为企业的员工是高素质的、有思想的。作为现代企业不能漠视法律责任的存在或者忽视劳动者日益提升的博弈能力。相反,市场经济乃至法治中国最需要警惕的恰恰是那些缺乏法律责任感甚至无视法律义务的社会成员。他们也许迟早会品尝到游戏法律的苦果。